跳至主要內容

沙田圓洲角社區會堂分間試驗計劃

通告
 
沙田圓洲角社區會堂分間試驗計劃
 
試行期:由二零一七年五月起至另行通知
 
圓洲角社區會堂推行分間試驗計劃的詳情如下:
 
  推行分間安排
日期
推行分間安排時段
 
多用途禮堂 
(分間為A場地(連舞台)及B場地(不連舞台))
逢星期五
(公眾假期除外)
上午9時至下午10時(全日)
會議室
(分間為A場地及B場地)
逢星期五
(公眾假期除外)
上午9時至下午10時(全日)
 
團體/機構在預訂使用圓洲角社區會堂沒有分間安排的時段,程序與現有的首輪、次輪及第三輪預訂申請相同。
 
團體/機構如申請使用圓洲角社區會堂有分間安排的時段(逢星期五),須使用「專屬圓洲角社區會堂的申請表」。
另外,在試行期內,《沙田社區中心/會堂設施使用守則》(守則)內的有關規定會作出以下修訂:
 
3(e)
 
使用人數下限
 
禮堂在各輪申請階段的實際使用人數不可少於十人,會議室的實際使用人數不可少於五人。
在試行期內,圓洲角社區會堂的實際使用人數下限如下﹕
 
  面積 (平方米) 最低實際使用人數
多用途禮堂 453 10
分間後禮堂A 240 8
分間後禮堂B 213 8
會議室 71 5
分間後會議室A 30 3
分間後會議室B 41 3
 
此外,租用分隔禮堂或會議室的團體/機構不得舉辦聲浪過大的活動影響禮堂內的其他使用者。
 
 摺疊式隔板故障的安排
 
如因摺疊式隔板故障而未能將場地分隔,而其間同一時段有多於一個分間區域被團體/機構租用,如雙方團體/機構同意,雙方團體/機構均可繼續租用場地;若有任何一方不同意,則租用A場地(多用途禮堂或會議室亦然)的團體/機構將有使用整個場地的優先權,其他租用團體/機構使用分間區域的批准會被取消。
 
 
沙田民政事務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