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區區議會簡介
東區區議會主 席:丁毓珠
GBS 太平紳士
東區區議會職權範圍 根據香港法例第547章<區議會條例>第61條,區議會的職能如下: (甲)就以下項目向政府提供意見: (1)影響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內的人的福利的事宜;及
(乙)在就獲得撥款的情況下,承擔: (1)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內的環境改善事務;
1. 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
2. 文康及社區建設服務委員會
3. 交通及運輸事務委員會
4. 食物、環境及衛生委員會
5. 規劃、工程及房屋委員會
6. 審核委員會
>>> 審核委員會簡介 1. 宣傳區議會工作專責小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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